时间:2022/11/2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近年来因国产动漫产业发展迅速,很多优秀的国产动漫作品深受小朋友的喜爱,与此同时商家也发现其中利益可寻,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卡通形象相关的周边产品出现在大街小巷店铺柜台,因此带来的麻烦也层出不穷。大家都知道“葫芦娃”是国产动画片里最经典的卡通形象,凝结着很多人的童年情怀。近日北京一家火锅店内因使用“葫芦娃”作为餐厅主题,被著作权人告上法庭,索赔万元。

另外之前很火的动画片《熊出没》也摊上了类似的情况。常熟市场上的7家批发零售商因销售山寨“熊出没”毛绒玩具涉嫌侵权,被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授权生产商告上法庭。利益的驱动让不少商家自以为可以趁虚而入去赚售假的钱,但是不尊重原创,去挑战法律的底线最终都会落得悲惨的结果。

律师解析:动漫产业植根于动漫形象,离开动漫形象谈衍生商品及动漫产业犹如空中楼阁。因此在法律层面如何给予动漫形象保护关系到动漫产业的发展。《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二稿)第七十二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相关权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确定的,参照通常的权利交易费用的合理倍数确定,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

6、使用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

7、剽窃、抄袭他人作品。

8、未经著作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

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10、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律师提醒:“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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